民权县“廉政灶”建设经验材料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《廉政准则》和中央、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我县采取“先行试点,全面推行”的工作思路,在全县推行了“廉政灶”制度,规范了乡镇公务接待工作,缩减了财政费用支出,加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,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,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。
一、坚持“三抓并举”,保障乡镇“廉政灶”建设
一抓组织,部署到位。按照市委、市纪委要求,我县迅速行动,召开县委常委会,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抽调纪检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,深入到各乡镇实地调研我县现有机关餐厅建设及使用情况,统计分析了机关餐厅建设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,提出了建议,制定了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。成立了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“廉政灶”建设领导组,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的建设、指导、督查工作。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,具体负责本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的建设和组织实施,确保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建设扎实推进。
二抓制度,落实到位。按照市有关廉政灶建设的要求,制定下发了2011年《民权县纪委、监察局关于加强全县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建设的意见》, 5月底前先行试点,6月底前在所有乡镇推行。同时,制定印发了《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建设标准》、《公务接待“廉政灶”制度》,18个乡镇全部统一规格,制度上墙,采取定点用餐、定额支出、定员陪同、统一流程、台账管理五项措施,明确了建设管理原则、接待标准、运行机制、适用范围和纪律要求,公布了举报电话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保证了乡镇“廉政灶”建设规范、有力有序推进。
三抓学习,认识到位。组织全县各乡镇、有关单位,认真学习中央、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,学习《廉政准则》要求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树立廉洁自律意识,引导党员干部认充分认识到乡镇机关建立“廉政灶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
二、严把“三个环节”,规范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建设
在具体工作中,我们把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的建设、管理和执行“三个环节”作为关键来抓,确保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规范、有序、快速推进。
一是坚持“六有标准”,注重建设规范化。按照“先行试点,全面推行”的工作思路,在全县18个乡镇中首批筛选确定程庄镇、龙塘镇、花园乡、伯党乡4个乡镇作为 “廉政灶”示范点,按照“六有”标准(即有餐厅、有厨师、有管理员、有灶具、有制度、有牌子),做到“四上墙”(即公务接待“廉政灶”制度、厨师职责、“廉政灶”卫生制度、食品采购与保管制度),于5月底建成投入使用,试点“廉政灶”建设运行良好, 6月底前各乡镇“廉政灶”全面建设完成,并投入运行。
二是坚持“五项制度”,注重管理制度化。在具体运行中,各乡镇“廉政灶”坚持“零利润”运行,专人管理,饮食供应以地方菜为主,就地取材,实行对口接待,不讲排场,严格控制陪餐人员。
一是定点用餐。上级党政机关来乡镇检查考核、调研指导、参观交流或邀请来乡协助开展工作确需在乡镇就餐的人员,一律安排在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用餐。
二是定额支出。乡镇在“廉政灶”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,用餐标准一律不准超过每人每餐25元,不准安排高档烟酒,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。
三是定员陪同。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,采取对口陪同。遇有接待用餐人员过多,“廉政灶”确实无力承担接待任务的,经乡镇主要领导会商,可以在不超过接待用餐标准的前提下,安排在外购置份餐,就餐场所仍需在乡镇机关内部。
四是统一流程。接待上级用餐,由乡镇主管领导签发派餐单,注明就餐和陪餐人数,由“廉政灶”工作人员负责按派餐单采购和加工食品,用餐结束后,按照财物管理有关制度在乡镇财政所报销入账。
五是台账管理。乡镇机关“廉政灶”每次安排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人员就餐情况,均需详细记录,经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经手人员签字后,逐份交乡镇纪委存档备查。
自“廉政灶”建立3个月来,各乡镇都不同程度的缩减了财政开支,平均降幅都在20%以上,如**镇缩减70%,全年预计节约4—5万元,**乡5月份以来节约资金3万元。"廉政灶"的建立,一定程度上解除乡镇干部一日三餐的"后顾之忧”,提高了干部工作积极性。
总之,对于“公务接待”这个复杂的行政难题,需要从心理、文化、制度等多个层次入手,才能化解公务接待过程中遭遇的各种潜规则,才能真正为地方基层“减负”,为群众减负,才能真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厉行节约、艰苦奋斗、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。
